劳动争议仲裁委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后,劳动者未向法院起诉,后又重新申请仲裁,仲裁委再次不
发布时间:2022-02-15 | 浏览:2804
答:区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如果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但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它民事案件,应当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,如果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它民事案件,裁定驳回起诉,如果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不受“一事不再理”原则的限制。
答:区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如果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但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它民事案件,应当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,如果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它民事案件,裁定驳回起诉,如果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,不受“一事不再理”原则的限制。